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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祝线(口里村—祝楼乡)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698  发布时间:2017/6/21 18:00:00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祝线(口里村—祝楼乡)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平招标17-029  

新乡市豫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祝线(口里村—祝楼乡)道路新建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  

一标段(施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祝线(口里村—祝楼乡)道路新建工程起点位于口里村北黄河大道交叉口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基本延灌溉渠南侧现有小路向西经口路村、东圈村、西圈村、祝楼村至项目终点,终点接祝楼村东规划进场道路,路线全长约4.1公里,道路为新建道路,公路等级为二级,道路路面宽12M,土路肩宽度右侧2.5M,左侧2M土路肩+1.5M征地范围,路面面层为沥青混凝土。  

亮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S11-M-50∕10箱式变电站2套,单臂金属柱灯206套及电缆和预埋管敷设等。(招标工程规模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监理):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祝线(口里村—祝楼乡)道路新建工程监理服务。  

2、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二标段(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5、标  段  划  分:2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一标段为180日历天;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开标当日持身份证到开评标现场;  

1.4、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建筑(设)市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投标人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二标段投标人: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总监须在开标当日持身份证到开评标现场;  

1.3、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建筑(设)市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4、投标人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九州平台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0373-7553026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553101  

新乡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7553089  

招 标 人:新乡市豫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3-7535159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36788830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