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康新城·华鸿小区下沉广场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控制价公告
招标编号:河南金鼎招字2017-62号
各投标企业:
按招标文件规定,现将该项目的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工程结算价的1%。
任何超过本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将被拒绝。
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华鸿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金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