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官渡镇垃圾分拣处理中心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官渡镇垃圾分拣处理中心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牟县官渡镇垃圾分拣处理中心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中牟政采竞谈-2017-05-2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算金额:53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三、谈判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2项(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合格证明);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相关信用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6 月 22日至2017年 6 月 26 日的法定工作时间,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8: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西北角商鼎创业大厦(院内)511室;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
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查询信息复印件,且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及项目
负责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4、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应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连续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6、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应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西北角商鼎创业大厦(院内)510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介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梅老师
电 话:13838131988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236958039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西北角商鼎创业大厦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