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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关于河南省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量:2298  发布时间:2017/6/22 16:07:00

河南省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关于河南省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委托,就河南省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2招 标 编 号:GTXH2017-009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管理服务  

2.2项目地点: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校园内  

2.3服务期限:3年  

三年经营期间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可单方终止经营服务,投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成立三年以上(含3年),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无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需提供近三年所经营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投标人需经营高中学校食堂项目在三年以上,并经营过省一级学校食堂项目,且创建过至少一所省一级学校食堂项目。  

3.6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 6 月 29 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4.3报名时携带资料:  

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14-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类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 6 月 29 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 日15:30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鲁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联 系 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13837570698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 话:0375-7022760     1306445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