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检验科实验室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检验科实验室项目;
2、招标编号:HNGDZBP[2017]-1005
3、要求工期:45 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全部要求的能力;
3.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质,且不兼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
报名地点及时间:平顶山市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往东150米瑞鑫苑东单元11楼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6 月23 日至2017年 6月29 日(双休日除外)8:30-17:30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七、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往东150米瑞鑫苑东单元11楼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0375-7083808
邮 箱:hngdzbp@126.c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