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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床单元及治疗台采购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浏览量:1909  发布时间:2017/6/23 11:22:00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牟县中医院委托,现对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床单元及治疗台采购项目发布招标三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条件  

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床单元及治疗台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牟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床单元及治疗台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4-1;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交货地点: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  

2.5 招标内容和分包情况:本项目为中牟县中医院新院区治疗台和ICU病床专用采购,包括拟采购设备及对拟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包号  

设备或器械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2  

治疗台:全不锈钢治疗台,包括操作台、药品柜等  

套  

18  

详见技术规格  

3  

ICU病床专用: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危重病人专用床。  

套  

24  

详见技术规格  

2.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3 不同分包的投标人要求  

3.3.1 第2包: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报名时提供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3.3.2 第3包: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时,报名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用病床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报名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同时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货物的唯一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用病床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需加盖该生产厂商公章)。同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3.4 投标人2014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三级医院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5年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  

3.6 投标人2014年05月0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3.7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