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湖办事处服务用房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毛庄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LD-01-17056
2.2项目名称:明湖办事处服务用房和垃圾中转建设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明湖办事处毛庄;
2.4项目建设内容: 明湖办事处毛庄服务用房、垃圾中转站。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明湖办事处毛庄服务用房
二标段:明湖办事处毛庄垃圾中转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
(4)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之日算起)无不良债务。
3.2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按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证件原件,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原件);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时间、地点
4.2.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4.2.2 报名地点: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座2709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标段,(含图纸、清单)售后不退;
5.2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毛庄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13903846799
地 址:经开区第一大街与经南五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阎先生
电 话:0371-60933926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北角省汇中心A座27层2709室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