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南水北调集中供水项目(南乐县第三水厂)设备采购与安装
变更通知
关于投标单位提出以下两个问题的答复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十一页
11.1本工程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措施项目费报价,中标后按财政评审机构核定额列入合同价。其他项目费(含招标人暂估价)和税金的总和。报价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投标文件的内容,如因漏项或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
现变更为:11.1本工程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措施项目费报价。其他项目费(含招标人暂估价)和税金的总和。报价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投标文件的内容,如因漏项或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
二、南乐县南水北调集中供水项目(南乐县第三水厂)设备采购与安装编制说明第三项编制依据中的第6条食堂按暂估价42.00万元计列,此价格含税。
其它内容不变。
南乐县兴乐水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