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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627  发布时间:2017/6/23 17:00:00

1.招标条件  

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已由安水计【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洹河安阳县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以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L2017JL029-1  

2.2工程地点:安阳县  

2.3工程内容及规模: (1)扩挖疏浚河道6.16千米;(2)左岸加固堤防3.44千米;(3)弯道护砌2处,长0.816千米;(4)改造排水涵管3座;(5)拆除重建提灌站1座;(6)上堤坡道16处 。  

2.4项目总投资: 约1100万元。  

2.5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项目监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2014年6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河道治理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书(工程验收证书)。  

3.4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总监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人须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公开信息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7投标人(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yggzy.cn),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并下载招标文件。  

4.2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 14日上午9 时30 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开标六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注意事项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已经运行,潜在投标人须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或拨打电话0372-3387737咨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洹河安阳县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2-59380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586386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县水务局  

电话:0372- 369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