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资产评估机构项目已经批准,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罗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该项目资产评估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罗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2、招标编号:HTZB-2017-146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招标范围: 罗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资产评估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6、服务期限:2年
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并在有效期之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21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 开标厅(灵山大道南段新国土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局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9397187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农科路向西200米万达中心23A20-22室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13253667810
监督单位:罗山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217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