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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中山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39  发布时间:2017/6/23 17:54:0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7-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中山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经鹤山发改【2016】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壁市鹤山区中山中学,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中山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山区中山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2.2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中山中学  

    2.3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120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任职变更事项的,请作出承诺。  

3.4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 年6月23日至2017 年6月 30日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控制价:1432356.14元。   

 4.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9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鹤山区中山中学  

联系人:吴校长  

联系电话:1384921031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鹤壁市观景大厦15层1505房间   

    联系人:梁利  

联系电话:1380392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