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室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台前县教育体育局,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台前县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室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1.2、招标编号:濮阳GTXH-2017-116;
1.3、建设地点:台前县新城区经四路、经五路、纬九路之间;
1.4、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财政资金,约1350万;
1.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方回填、管网配套、运动场、看台、景观等;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7、工期:第一标段:3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保修期;
1.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具有岗位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均须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查询截图为准)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所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须至少缴纳至2017年5月份。
5、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不低于1300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及网上中标公示查询截图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均不少于1项,可为同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查询截图为准),所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须至少缴纳至2017年5月份。拟任总监最多可同时承担三项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任职。
3、监理部组成人员须至少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造价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见证员1名。
4、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上中标公示查询截图为准,时间以合同为准);
第一、二标段其他要求:
1、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2、近3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
(1)法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2)“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提交以上所有资料2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拒收)。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未经招标人允许报名资料不予随意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9
4.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13 日9:00;
5.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二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贰拾伍万元整
第二标段:贰仟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台前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393-2214817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890476960、0393-8971055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