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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市直高中笔记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94  发布时间:2017/6/23 17:35:00

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委托,就巩义市市直高中笔记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市直高中笔记本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72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笔记本电脑购置  

2.2 招标数量:笔记本电脑123台  

2.3 采购预算:65万  

2.4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证明;  

3.3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4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3.5 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14年6月26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上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期完税凭证、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15:0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三楼会议室(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市直高级中学  

地址:巩义市北山口镇青龙大道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412 6109  

   

代理机构: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和平路中段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371-6959 6958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