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九州平台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商桥镇申明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45  发布时间:2017/6/26 8:47:00

       商桥镇申明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桥镇申明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商桥镇申明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体框架结构,共2层,总建筑面积:411.08平方米,主体总高度7.1米,室内外高差0.3米;工程造价约为49万元。  

2.2 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编号:ygzb-2017-0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年度年检;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6 日至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漯河市郾城区昌建金融大厦12楼1201室报名。  

4.2施工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二套。  

4.3以上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5-68220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5-335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