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九州平台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平舆县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1676  发布时间:2017/6/26 10:37:00

平舆县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G-033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舆县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平舆县人民政府以《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舆县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平政文〔2017〕93号)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平舆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平舆县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平舆县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 。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水系连通工程,主要治理河道40.9KM;人工湖调蓄工程和河道建筑物工程主要建设天水湖、北环渠调蓄湖及其他调蓄湖工程,总蓄水量超过120万立方米;建筑物工程主要建设8座拦河闸和9座液压坝;(二)配套桥梁工程,主要建设桥涵65座,其中桥梁35座,涵洞30座;(三)河道湖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新建4个湖体的水质保持和3个已有湖体的水质提升,治理水面面积45.8万平方米,水土规模188.7万立方米;(四)滨水环境改善工程,主要建设各种栈道、游步道、自行车道及休闲、公厕等配套设施;(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工程;(六)分布式生态型污水处理站工程;(七)淤泥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工程;(八)草河污水管道工程;(九)智慧水生态监管系统工程。  

3、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18.5年。  

2、项目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6262.05万元,其中工程总投资137136.4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67982.4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40.4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1145.48万元,建设期利息9557.30万元。工程部分投资中,建筑工程部分100310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003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9038万元,临时工程3285万元,独立费用11033万元,基本预备费12467.42万元。  

3、项目地点:平舆县境内。  

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  

5、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6、其他采购需求:无。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2、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  

(2)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材料)。  

3、平舆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PPP项目的申请人;  

4、供应商(或企业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201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PPP项目业绩,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以牵头人业绩合同为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 家;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1、3款要求,第2、5款要求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某一成员满足即可,第4款要求为联合体成员某一方满足或共同满足均可。  

7、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须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参与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限已截止的除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所有成员)信用记录,出现上述情形的,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 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须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与开标一致)。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叁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需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舆县水利局  

地址:平舆县古槐街道北环路166号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883850301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与农科路交叉口万达中心23A20室  

联系人:石先生、李先生  

电 话:0371-60903128 15037109295  

十、监督方  

采购办电话:0396—5027396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