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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

浏览量:1608  发布时间:2017/6/26 12:01:00
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  

    2.2项目编号:HCBY-2017-0421;  

    2.3工程概况:尾水排放管道向北穿越宁西铁路,沿宁西铁路北侧向东铺设至宁西铁路与信潢公路交叉口,再沿信潢公路向东铺设至信潢公路与浉河交叉口,再沿浉河西侧向北铺设至312国道北侧国控断面下游500米处;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4.4企业具有2012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市政管网或污水管网工程)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网上打印中标公示页);  

    4.5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财务状况良好;  

    4.6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自2016年11月1日起);  

    4.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自2016年11月1日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自2016年11月1日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8报名时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6.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 30 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13:00~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授权委托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注明查询方式),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五年(2012年6月1日起)类似业绩;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注明查询方式),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注明查询方式),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及预算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注明查询方式),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信用报告。  

注:公告中要求携带原件的,需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其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图纸清单另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8.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C区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 1511690111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702  

    联系人:马先生、杨女士   

    电话:0376-6303718 0371-55031295   

    监督单位: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6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