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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浏览量:1826  发布时间:2017/6/26 11:59:00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95号、HNZB[2017]LY015  

一、 招标条件   

新安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已经有关单位批准,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新安县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预算:658.3万元  

6、工作内容:总规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题研究)、地形图测绘(约82平方公里)等。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资质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5、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个,各成员单位应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办法:  

1、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携带如下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2016年4月以来的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提交资格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 21日下午15时10分  。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新安县城乡规划局  

联 系 人: 杨 先生  

联系电话:13849922310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世纪广场  

代理公司: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联 系 人: 聂 女士  

联系电话:15237910980  15738581741  

电子邮箱:hnzfcglyfgs@163.com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