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的新乡市空气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项目,现委托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空气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项目
二、采购编号:2017JJ061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新乡市空气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项目建运一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1540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具备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套。
3、公告期:自 2017 年 6月27日-2017 年 7月3日止。
4、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 。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十、本项目监督部门及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0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新乡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70556
地址:新乡市国贸大厦A座
邮编:45300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937383078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2号楼18层
邮编:450000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