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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水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滨河生态水系整治工程(滨河公园)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1730  发布时间:2017/6/26 11:41:00

合同编号:RZBHGY-SG/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州市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汝州市人民政府以汝政文(2016)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水投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水投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州市水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滨河生态水系整治工程(滨河公园)施工及监理  

2.2合同编号:RZBHGY-SG/JL  

2.3建设地点:河南省汝州市  

2.4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河南省汝州市北汝河北侧堤外,东起第二污水厂,西至临蟒铁路桥,北临北汝河防汛路,南至北汝河堤顶路,全长约6.4公里,总面积为180.9公顷。毗邻河道,场地内大量砂砾石,覆土层较薄。  

2.5项目总投资:约 63200万元;  

2.6建设资金:社会资本;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庭院铺装工程、建筑工程、喷灌工程、雨水工程、水景工程、建筑给排水、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K5+394滨河大道桥梁工程、北汝河堤顶路工程、郭庄排涝涵闸工程、闫庄排涝站工程、穿207国道涵洞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弱电系统工程、中水管道工程等设计图纸全部工程内容。  

第二标段:为第一标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9计划工期:一标段为 365日历天;  

二标段为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需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4 财务状况报告(以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1.5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一个;  

3.1.6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2.4财务状况报告(以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2.5投标人 2014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8000万元(含)以上类似施工项目监理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3.2.6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7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 26 日至2017年 6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