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华光合花园(大厦)景观绿化及室外雨污水工程,招标人为河南德宇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裕华光合花园(大厦)景观绿化及室外雨污水工程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郑州市工人路与伊河路交汇处
2.4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与园林景观有关的内容,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专业贰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工程);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6 日至2017年 6 月 30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劳动大厦院内二楼招标代理一部)报名。
4.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4.3报名须持: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如有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
(4)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以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劳动大厦院内二楼招标代理一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缴纳时间:开标二日前到帐
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转账的形式,并且是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人在汇款单注明项目名称
账号:411060400018170205530
开户行: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
单位名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德宇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24号2号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邵女士
电 话: 0371-5521263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院院内二楼招标代理一部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张女士、韩先生
电 话:0371-67177749转8007
邮 箱: mczxdlyb@163.com
2017年 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