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桥区2017年第一批村道安防工程、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经由信交计【2016】392号、信交计【2016】433号和信交计【2017】123号批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局,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桥区2017年第一批村道安防工程、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7】 28 号;
2.3建设地点:平桥区县道X034、平桥区平矿路(Y009)及平桥区十一条村道;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工程内容的施工;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3.6投标人须具有项目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开具有效)。
3.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
4.3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9)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证明;
(10)投标企业须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均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8日下午14: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平桥大道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376-67988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女士
电 话:0376-6507966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3562077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