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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关于合作建设立体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3153  发布时间:2017/6/26 13:14:00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关于合作建设立体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的委托,就合作建设立体停车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合作建设立体停车场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经采公开(2017DCDL)11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地点:经南三路与第十三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2.2 项目概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负责提供停车场用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市场经营主体,负责建设项目布局、施工图设计、全部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建设后约定期限内的经营及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周期:建设期120日历天;运营周期为15年;  

2.4 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融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  

3.4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按照“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一套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套)。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13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  

地 址:郑州市朝凤路与经南五路向南50米路西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70385182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