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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彭营镇五龙街、府前街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703  发布时间:2017/6/26 15:00:00

项目编号:镇资建【2017】GK-1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彭营镇五龙街、府前街道路改扩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彭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镇平县彭营镇五龙街、府前街道路改扩建工程;

2.2、项目编号:镇资建【2017】GK-129;  

2.3、建设地点:镇平县彭营镇;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3.1.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专职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企业 2014年6月1日 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  

3.2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3.2.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4 、企业 2014年6月1日 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

3.3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4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至18:00。

4.2报名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4.3 报名方法:投标企业必须由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本人携带本人及法人、五大员(施工)、监理员(监理)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要材料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达到资格要求的企业通过企业基本账户转账的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需要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并把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代理公司),待查实后由代理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根据投标人所留的电子邮箱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  

4.5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提供):

施工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函;

(4) 拟派专职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企业 2014年6月1日 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6) 投标人2014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

(7)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网上查询截图(带二维码);

(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任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4) 企业 2014年6月1日 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5) 投标人2014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

(6)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网上查询截图(带二维码)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须出具原件并提交二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企业通过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事项联系方式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联系电话:0377-83866772招 标 人:镇平县彭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营镇府前街36号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3782007979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兴业路与天瑞街交汇处东泰大厦五楼联 系 人: 李女士电    话:15649391628                 

   

镇平县彭营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