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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陇海南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03  发布时间:2017/6/26 17:31:00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陇海南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1  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6-1110】;  

1.2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87号;  

1.3  项目名称:新安县产业集聚区陇海南路工程施工项目;  

1.4  项目地点: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1.5  项目概况:本项目西起豫晋路,向东经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银光路、绿云路,至涧河北路,总长2190.291米,路面宽18m,设计速度为30km/h;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标段;  

1.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1.9  预算金额:约5000万;  

1.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12 缺陷责任期: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资料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证书;   

    2.4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要求官网可查询,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2.5 拟派项目经理、被委托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16年05月份起连续一年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查询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网址;  

2.6 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7 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2.8 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0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2.11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1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  

(3)法人身份证明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被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测量员、资料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岗位证书、社保缴费凭证(2016年05月份起连续一年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查询章)及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网址);  

(5)提供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要求官网可查询,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提供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9)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备查原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有效、合法性负责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政府相关网站公示记入黑名单;  

(2)提供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不予接纳。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一楼服务大厅;  

3.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0日上午08时40分整(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开标人员名单:何文振,宋华。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靳先生  

    电        话:0379-69760108  

地        址: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凝碧北街交叉口中和湾1号楼B座7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060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