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就金水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网络建设一期、二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JSC2017-G-126号,于2017年6月26日由陈元熙、王同台、曹淑敏 三人组成的论证小组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论证意见如下:
1、招标文件制作规范,内容比较详实;
2、建议技术参数部分设备运行维护提出具体的运维内容,具有可操作、可评比性;
3、建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代理商投标增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后面加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后面加上“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评标办法中报价分30分偏低,建议改为40分;
5、评标办法中企业实力中业绩要求改为“环境质量监测类”业绩30万以上,每份得2分,最多得6分;
6、评标办法中售后服务建议改为9分,第(3)项改为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分,售后服务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7、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再进一步细化、规范,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等。
所有建议须在2017年6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步女士
电 话:0371-55001511/55001517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