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2016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结余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17-42
1.招标条件
淇县2016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结余资金项目已经鹤财办发【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淇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淇县2016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结余资金项目
2.2建设地点:淇县西岗镇
2.3总 投 资:约12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JY1601标段40日历天、JY1602标段50日历天、JY1603标段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JY1601标段:新打机井10眼、配套水泵10套、钢制井房10座、地埋线路2.4公里、地埋管道2.214公里;
JY1603标段:农间道路1.362公里;
JY1603标段:变压器2台套、变压器房2座、高压线路0.5公里
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JY1601标段投标人还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JY1602标段投标人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JY1603标段投标人还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过的完整的审计报告(2014-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财务状况按已有年份算); 3.1.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日前,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1.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以施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
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人员或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施工图纸】,【附件3: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5.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单独告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鹤淇大道天天创业园北门院内);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03927163693 联 系 方 式:1873922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