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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疾控中心自动消防报警设施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76  发布时间:2017/6/27 16:09:00

我中心将对自动消防报警设施进行检测,现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相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动消防报警设施检测项目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招标项目:  

分包  

项目名称  

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中心自动消防报警设施检测项目  

   

   

附件  

附件  

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为二级以上。  

4、具有承接消防设备设施检测检验项目业绩(以签订的有效协议项目  原件三个以上为准)。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注意事项:  

投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携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所带复印件须注明时间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1、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6月30 日上午9:00整;  

 2、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带至开标现场(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3、投标前要求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371--67135318),以备登记。  

七、特殊说明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商(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废标后择日重新招标。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30 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九、本次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 0371-67135318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评审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一、基本概况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建筑面积21500平方米,配备有消防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设施。设置的消防系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1台,区域控制器1台,楼层显示器7只,智能感烟探测器661只,感温探测器15只,声光讯响器31只,手动报警按钮67只,消火栓报警按钮95只,消防电话主机1台,消防电话插孔69个,消防广播1套,消防扬声器34只,设置消防应急灯与安全出口疏散指示若干套;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置湿式报警阀2套,水流指示器14只,末端试水装置14套,闭式喷头960只,喷淋泵2台,水泵接合器2套;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消火栓泵2台,室内消火栓95套,水泵接合器2套,消防水池1座,高位消防水箱1座;防排烟系统设置排烟风机8台,排烟阀18只,排烟口18只,送风机2台,送风阀5只;防火卷帘门系统设置分隔用防火卷5套;地下室发电机房设置气溶胶气体灭火系统,其中灭火控制盘1台,紧急启停按钮2只,喷洒指示灯2只。  

二、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范围  

(一)委托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要求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和合格证。  

(二)具体检测内容及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每个回路检测);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进行模拟响应测试,并按比例抽检;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100%检测);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100%检测);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远程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100%检测),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相关技术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消防电梯、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灯)系统组成:电源、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触发装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通讯设备、火灾应急广播、消防电梯、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装置等。 电源:交流电源:规范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采用专用消防电源,或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不能与日常用电合用(包括控制室监控电源、空调电源),《高规》还要求双电源供电,设置自动转换装置。主电源容量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百分之二十的报警部位(10≤报警点≤32)处于正常报警状态条件下,连续正常工作4小时,还有电压稳定度、负载稳定度不大于5%等要求。主电源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保护;不能采用插头连接。除主电源供电外,还要有直流备用电源。消防控制室及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室: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标志应齐全。消防控制室入口处应有明显标志(塑料、金属);控制器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保护接地要设明显标志;控制器及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端部应有明显标志;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有明显标志;消防联动控制盘面应有明显标志。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器柜内导线要求布线美观,绑扎成束,导线编号、端子压接导线小于2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消防控制室接地板的接地线也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控制器主要功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报警功能,二次火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自检功能,显示记忆功能,屏蔽功能等。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电源容量试验和控制器试验类似。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触发装置)消防通讯、应急广播、消防电梯、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装置消防通讯: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设备间(泵房、风机房、空调机房、配电室、分控室等)应设专用电话分机,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插孔电话。要求语言清晰,通话可靠。  

应急广播: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扬声器功率不小于3瓦,任何部位距离不大于25米,声压级高于背景15分贝。也可与日常公共广播系统合用,平时用于广播、背景音乐等,火警时消防控制室应能强制转入应急广播状态,即相应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功放机)强制转入应急广播状态。消防电梯:普通电梯要求在火警时能强制降于首层,打开轿厢门,不作为疏散用。而消防电梯除要求在控制室和首层都能强制降于首层外,还要求有消防操作功能,即不能外呼,轿厢内可操作,设专用电话,有排水设施等。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连续供电工作时间不少于20分钟。应急照明度不低于0.5LX,地下室不低于5LX,疏散指示照度不小于0.5LX。消防控制室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装置。  

2.消防供水及消火栓系统: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100%检测);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100%检测);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100%检测);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100%检测);检测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100%检测)。检查室内消火栓的安装、组件、规格及其间距等;检测屋顶消火栓的设置、陈冻措施及其充实水柱距离等(100%检测);检查室内消火栓管网的设置、管径、颜色、保证消防用水及其连接形状;检测室内消火栓的首层和最不利点的静压、动压及其充实水柱长度(按每个供水分区最不利点及首层均进行出水测试);检查手动启泵按钮的设置及其功能。相关技术要求:室外消火栓系统:较为常见的采用市政供水。地下式室外消火栓井盖及附近应有标志,平时注意维护阀门、接口,保持清洁、干燥,启闭灵活。室内消火栓系统:分为市政供水系统和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设消火栓泵)组成:市政供水系统由消火栓箱、管网、水源构成。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由消火栓箱、消火栓启泵按钮、管网、水泵、水源构成。消火栓管网进水管不少于两根,应为独立的两根,当有一根需要检修时不影响系统管网的供水。管网应布置呈环状。消火栓启泵按钮要有保护措施;报警要准确,设有报警系统的要显示部位;并能联动消火栓泵,当消火栓泵启动后应有红色指示灯指示。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不高于0.8MPa;出水压力:不大于0.50MPa,最主要是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7m(高规10m)。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管网的安装、连接、设置喷头数量及末端管径等;检查水流指示器和信号阀的安装及其功能;检测报警阀组的安装、阀门的状态、各组件及其功能(100%检测);检测喷淋头安装、外观、保护间距和保护面积及与邻近障碍物的距离等;对报警阀组进行功能试验(100%检测);对自动喷淋水(雾)系统进行功能试验。相关技术要求:组成:喷头、管网、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检修阀、报警阀组、水泵、水源。喷头:在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距顶板的距离不小于75mm,不大于150mm。喷头距梁、通风管道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高于底边0.14m,0.6≤水平距离≤0.9,高于底边0.35m,1.2≤水平距离≤1.5m,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应增设喷头。如果喷头安装位置较低时也可增加集热挡水板。排水设施:湿式报警阀处应设有排水设施。试水管管径应为25mm,最好将泄水管直接引至水池、地漏,以便随时进行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一般与检修阀相邻设置,距离不小于300mm,应设在便于维修的场所(同检修阀)。 报警阀组(湿式):水力警铃是利用水流的冲击发出声响的报警装置,应设在有人值班或公共场所(或附近),通过水力达到报警目的。压力开关是一种利用水压推动微动开关将水压转换成电信号的装置。稳压系统:喷淋系统的稳压非常重要的,是决定报警阀动作与否的关键所在。  

 4.气体灭火系统:检查气体灭火系统的贮瓶间的设备、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喷嘴及防护区的设置和安装状况(100%检测);对气体灭火系统模拟联动试验、查看先发声、后发光的报警程序,查看切断火场电源、自动启动、延时启动量、防火阀和排风机、喷射过程、气体释放指示灯等的动作是否正常。  

 5.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检测排烟系统风机(100%检测)、风道、防火阀、送风口、主备电源设置状况及其功能;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和防火阀的设置状况;对各个系统进行手动、自动及联动功能试验;检查正压送风系统的风管、风机、送风口设置状况并测量其风速和正压送风值;检测防火卷帘、防火门外观、安装、传动机构、动作程序及其手动和联动功能进行检测。相关技术要求: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分三部分:正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通风空调系统。  

(1)、正压送风系统  

正压送风系统由送风机、送风管道、送风口及相关阀体等组成。《高规》要求,楼梯间正压值:40P≤正压值≤50Pa,前室正压值:25Pa≤正压值≤30Pa。  

(2)、机械排烟系统  

一般设置在走道、中庭、(前室)、地下车库、地下室等。火灾中对人员造成最大伤害的是烟气,历次火灾中因烟气导致人员窒息的比例也是最高的,因此机械排烟系统是不容忽视的。机械排烟系统由排烟机、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口(排烟阀)等组成。  

(3)、通风空调系统  

 主要是防火阀(70℃)。火灾和烟气的横向及纵向蔓延主要是通过防火墙的孔洞蔓延。当有火警时,相应的空调送风系统应联动关闭,也就是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并有正确的反馈信号传送到控制室。  

(4)防火卷帘、防火门  

防火卷帘分钢质防火卷帘、双层无机布(基)防火卷帘门联动控制功能:分为两种:作为防火分隔的卷帘,可直接降至底位(有的设延时),作为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可分两步降底: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面1.8m,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卷帘关闭信号应传送至消防控制室。防火门:电动防火门、普通防火门建筑的通道、走廊等处设常开防火门,门任一侧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机构释放,防火门自动关闭,其反馈信号应传送到消防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