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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慈云寺景区郑州航空港媒体广告投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57  发布时间:2017/6/27 17:51:00

巩义市慈云寺景区郑州航空港媒体广告投放项目  

招标公告  

    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慈云寺景区郑州航空港媒体广告投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慈云寺景区郑州航空港媒体广告投放项目  

1.2 招标编号:RCZB-2017-06-0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 购 人: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2.2项目地点:郑州新郑航空港区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预算:24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广告发布(含设计制作、物料、安装、合同期内画面更换一次等所有费用);  

2.7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郑州航空港区(新郑机场)具有发布户外媒体广告经营资格;  

3.4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备类似业绩;  

3.5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携带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报名期间);  

3.6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4.2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如下: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全部证件资料。  

4.3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巩义市和平路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371-64055256  

地址:巩义市慈云寺景区  

   

代理机构: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0371-6959 6958  

地址:巩义市和平路中段瑞驰项目管理二楼(华英大厦南150米路东)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