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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景怡路(经三街-慧科环路)地表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73  发布时间:2017/6/27 18:3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景怡路(经三街-慧科环路)地表垃圾清运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景怡路(经三街-慧科环路)地表垃圾清运以及后续所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以实际结算量核算。  

2.3工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完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潜在的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机构。  

3.3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 6 月 28 日至 2017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其他有关事项:  

领取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垃圾清运许可证;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⑤企业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  

⑥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他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905会议室(一)(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包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