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公安局督查监控系统维护工程
询价公告
1.招标条件
息县公安局督查监控系统维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息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息县公安局督查监控系统维护工程;
2.2招标编号:息财询2017【0608】号
2.3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内容:督查监控系统维护;
2.5交 货 期: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供应商必须是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所投产品必须与采购单位监控管理平台及上级监控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3.5、投标人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设备(摄像机)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4. 投标报名、询价文件发售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五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息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76037600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6-6796766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6-593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