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ZB-2017-0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集镇实验幼儿园综合楼施工项目已经鹤山发改[2017]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中心小学,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鹤壁集镇实验幼儿园综合楼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SGZB-2017-082
2.2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中心小学
2.3建筑面积:1213.32㎡
2.4计划工期:120天
2.5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信用查询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不低于本项目投资金额(大于或等于1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网上公示截图,日期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4年、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没有被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
3.6(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为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查询主体类型及内容为:1、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若上述被查询对象中凡是有一人或一人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受惩黑名单”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 年6月30日至2017 年7月6日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控制价:1515373.5元。
4.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 21 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中心小学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9392290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科创中心91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2-3887788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