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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干城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龙湖嘉苑)项目一期工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83  发布时间:2017/6/30 17:31:00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濮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 东干城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龙湖嘉苑)项目一期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检测机构承担东干城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龙湖嘉苑)项目一期工程检测项目。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干城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龙湖嘉苑)项目一期工程检测项目;  

2.2 项目编号:TLGC17-5;  

2.3 建设地点:魏东路以北,林荫路以东;  

2.4 项目规模:占地126.35亩,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共7栋楼,其中17F/-2F共3栋,22F/-1F共3栋,22F/-2F共1栋。进行鉴定检测有关工作,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招标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结合现场调查和检测的结果,按照有关国家规范的规定,对以上范围内约11万平方米房屋进行结构鉴定,根据检测及分析结果提出安全鉴定结论,提交书面技术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检测成果及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包括地基基础一级资质、主体结构一级资质及见证取样一级资质;证书副本中的专项检测项目合格、有效)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包括本招标范围的检测项目);  

3.2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相应专业检测资格上岗证明;  

3.3 企业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房屋安全鉴定类检测业绩合同;  

3.4 ①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2016年 6 月 1 日以来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投标人还需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 7 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至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200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  

4.2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书留原件。下列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2.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 4.2.3检测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及专业检测资格上岗证明;4.2.4企业房屋安全鉴定类检测业绩合同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2.5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4.2.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信息;   

4.2.7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200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负一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 日上午09: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等网站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49729488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长庆路与五一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93--8960566  18939376688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大庆路与苏北路交叉口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