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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满岗小学教学楼、大门及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551  发布时间:2017/7/3 14:49:00

刘满岗小学教学楼、大门及围墙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满岗小学教学楼、大门及围墙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刘满岗小学,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刘满岗小学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刘满岗小学教学楼、大门及围墙工程  

2.2项目编号:汴新教体(2017)20号  

2.3工程建设地点: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刘满岗小学院内    

2.4投资额:约400万元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90日历天;监理标段: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刘满岗小学教学楼、大门及围墙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刘满岗小学教学楼、大门及围墙工程监理  

2.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中级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网页版),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网页版),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5提供企业近三年完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度)无不良债务;  

3.2监理标段: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提供企业近三年完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度)无不良债务;  

3.3投标人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为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3室1号窗口。投标报名时需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4.2投标人现场报名结束后需登录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1000元/份监理标段500元/份,图纸另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郑开大道三大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刘满岗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13569513831                    联 系  电 话:0371-23988688              

地址:_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刘满岗村_ 地址:郑州市银丰商务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