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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3068  发布时间:2017/7/4 15:29:00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市政【2017】-03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李河(南山路—新河)  

截污管道工程已由焦作市发改委以焦发改行二【2017】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管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区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施工标: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管道工程施工。  

监理标: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管道工程施工监理。  

2.4 计划工期:53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管道主干管约10344米,污水管管径为DN800-DN1800,分“焦辉路至南水北调干渠”及“人民路至龙源路”两段。“焦辉路至南水北调干渠”管段起始于焦辉路现状管道附近,终止于南水北调干渠附近,管道最终接入中原路现状设计污水井;“人民路至龙源路”管段起始于人民路附近,终点汇入龙源路现状主干管,最终进入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监理标段: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管道主干管约10344米,污水管管径为DN800-DN1800,分“焦辉路至南水北调干渠”及“人民路至龙源路”两段。“焦辉路至南水北调干渠”管段起始于焦辉路现状管道附近,终止于南水北调干渠附近,管道最终接入中原路现状设计污水井;“人民路至龙源路”管段起始于人民路附近,终点汇入龙源路现状主干管,最终进入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资格要求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1.5 投标人在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  

3.1.6 拟派项目经理在在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  

3.1.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5、2016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提供官方网站截图、2017年1月以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查询方式)。  

3.1.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要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且在有效期内,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1.10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1月以来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2监理标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2.4 投标人在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监理业绩或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  

3.2.5 拟派项目总监在在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监理业绩或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  

3.2.6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以来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  

3.2.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要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4.3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5日9 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焦作市龙源路1111号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邮    编:       454000           邮    编:        454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391-8796471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