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青山镇2016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罗山县青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该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罗山县青山镇2016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2、招标编号:HTZB-2017-167号
3、建设地点:罗山县青山镇
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的规定,河南省内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视为提供原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只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胶装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7年8月17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一开标厅(灵山大道南段新国土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罗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39397699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农科路向西200米万达中心23A20-22室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18538378002
监督单位:罗山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217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