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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体育局关于紫荆小学等六所学校报告厅升级改造及部分功能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36  发布时间:2017/7/6 17:37:00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体育局关于紫荆小学等六所学校报告厅升级改造及部分功能室建设项目经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体育局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体育局关于紫荆小学等六所学校报告厅升级改造及部分功能室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7]30号  

3、项目预算:约2029万元  

4、资金来源:区财政  

5、供货地址:管城回族区各项目学校  

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工期:一至五标段:40 日历天/标段、六至十标段: 30 日历天/标段。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  

一标段:紫荆小学多功能厅、音乐教室、舞蹈教室、图书阅览室、少先队室、美术教室升级改造;  

二标段:春晓小学报告厅、图书馆、绘本馆、大队部、茶艺室、教师阅读吧装修工程;  

三标段:牧歌小学报告厅装修工程;  

四标段:银莺路小学报告厅装修工程、回民中学报告厅、阶梯教室、化学实验室、会议室、党建室、音乐教室、阅览室、图书室装修工程;  

五标段:外国语学校报告厅、阶梯教室、物理化学实验室、舞蹈教室、室内篮球馆等装修工程;  

六标段:紫荆小学多功能厅及美术教室的桌椅采购及安装;  

七标段:春晓小学报告厅、图书馆、大队部、茶艺室、教师阅读吧的桌椅采购及安装;  

八标段:牧歌小学报告厅的桌椅采购及安装;  

九标段:银莺路小学报告厅、回民中学报告厅、阶梯教室、化学实验室等桌、椅、柜采购及安装;  

十标段:外国语学校报告厅、阶梯教室、实验室的桌椅、实验台等采购及安装。  

9、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专业舞台音响、专业舞台机械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三、四、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专业舞台音响、专业舞台机械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七、八、九、十标段:投标人需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且需具备与本次采购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销售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桌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一至五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家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六至十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一家投标单位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是只能中一个标段。若经过评审,同一家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在多个标段位列第一名,则只能选择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作为中标标段。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808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至五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一至五标段);  

(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一至五标段);  

(4)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须经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5)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六至十标段,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对桌椅的授权书;  

(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一至五标段)、授权委托人(一至十标段);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  

(10)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为法人)。  

(1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报名多个标段,需每个标段提供一份复印件)。  

6、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802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80号  

联系电话:0371-61315305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  

联 系 人:雒女士  

电    话:0371-89935606/07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联合体协议书(仅供参考)     

(主办单位名称)                (联合体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人,(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主办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业主   份,联合体成员各   份。   

   

   

主办单位名称:(全称)  (盖章)          联合体单位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